2024/12/6 9:07:06
科技创新是一个不断试错、反复探索的过程。让科研人员放下包袱、大胆创新,自治区制定《科技创新工作容错免责清单(试行)》,对科技创新13种情形容错免责,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
近日,内蒙古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教授付蕊带领的团队正在攻克由稀土转化的亚纳米新材料,这种新型材料密度只有水的50分之一。
内蒙古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教授 付蕊 将我们包头特有的稀土资源制成亚纳米尺度的材料,再把它制成相关的气凝胶,可以用到我们的民用或者是一些航空航天器件的保温隔热。
项目目前正在快速推进,但2020年立项开始,因为没有任何经验可循,几年时间里,团队经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影响研究进度。为了让像他们一样长期在创新“无人区”探索前行的科研团队轻装上阵,今年,自治区制定印发了《科技创新工作容错免责清单(试行)》, 聚焦科研项目管理、科技成果转化等科技创新工作关键环节,针对科研单位及管理人员、科研人员容错免责,提出了13条具体措施。
内蒙古科技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教授 付蕊 容错免责机制给了我们很大的信心,我们可以更专注于我们自己的事情,把手里的工作做得更好,灵活度更高。
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张晓颖 厘清探索新路线、新工艺、新技术、新方法、新模式的项目中的容错免责问题,让科研人员放下“试错成本”包袱,大胆去创新、勇于创新。
《清单》同时明确了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的容错免责,包括因外部投资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致使相关科技成果发生较大的价值变化,导致出让单位利益受损;因经营不善或者是创业失败,导致出让单位国有资产减损、无法收回收益,或者是出现负债等情况予以容错免责。清单覆盖自治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及有科技创新活动的企事业单位等所有创新活动主体,最大限度地支持和保护科技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和合法权益。
自治区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张晓颖 着力破解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障碍,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提升我区科技成果转化整体的效能, 为科技创新领域减负松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