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5/6 10:02:36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开发区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机制的部署要求,积极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先行先试,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和营商环境,按照《通辽市深入落实“科技兴蒙”行动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有关精神和《通辽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度通辽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双创平台提质增效类)项目征集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支持市级以上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运营效能,
改扩建晋升自治区、国家级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科技服务机构开展双创管理服务能力提升;市级以上孵化平台或企业引进国内知名国家级孵化机构和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来通建设运营孵化器,以设立分支机构、自建、共建、共营等方式推动孵化器发展提升。
二、经费支持
1.市级以上星创天地、众创空间提升运营效能,改扩建晋升自治区、国家级星创天地、众创空间每个项目支持额度20-30万元,项目实施期一年;
2. 自治区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提升运营效能,改扩建晋升自治区科技企业加速器、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每个项目支持额度30-50万元,项目实施期一年;
3. 市级以上孵化平台或驻市企业引进国内知名国家级孵化机构和专业化运营管理团队来通建设运营孵化器,以设立分支机构、自建、共建、共营等方式推动孵化器发展提升,支持额度30-50万元,项目实施期一年。
4.自治区级以上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开展双创管理服务能力提升,支持额度30-50万元,项目实施期不超过两年。
三、申报要求
本次征集项目须符合《2023年通辽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报《通辽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专项资金项目(双创平台提质增效)申报书》(附件2)。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主体应为通辽市市级及以上备案星创天地、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或具备孵化运营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单位);
2.申报项目实施主体应具备培育和晋升高层次孵化平台的基础和必要资金投入条件,同时所申报项目应属于策划阶段或正在改造阶段。
(二)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通辽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2022年5月1日前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科研诚信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其他社会组织等。
2企业牵头申报的,需提供不低于1:1比例的配套资金,申报时须提供近2年报送税务部门的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业务活动表、现金流量表),企业成立不足2年的,须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三)项目负责人基本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资质和能力,科研信用记录良好。
2.年龄要求。项目负责人年龄不超过60周岁(1963年5月1日以后出生)。如聘用非本单位在职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的,须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2.限项要求。项目负责人已承担财政科技计划项目在研2项及以上的,不得申报。
(四)不能申报的情形
同一项目只能由一家推荐单位推荐,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推荐,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有如下情形的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为政府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或机关公务人员参与项目的;
2.项目承担单位注册地未在通辽市的;
3.同一项目在本年度已申报过各级不同类别科技计划的;
4.重复研究的项目;
5.已取消备案资格的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等资格的;
6.项目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科学技术研究计划严重失信行为记录的;
7.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经查实的;
8.资产负债率高,存在重大经营风险濒临破产的;
9.有其他可能影响项目执行的违法、违纪行为的。
(五)申报时限
项目申报截至2023年5月30日,项目申报系统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通。
请申报单位务必于2023年5月30日24:00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系统,申报截止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本次科技计划项目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并行,请申报单位根据以下要求申报:
1.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登录通辽市科学技术局官网首页的“通辽市科技项目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栏目”(http://124.67.86.80:8020/tlkj/home),
按照说明填写注册信息并提交,待审核通过后方可继续申报项目。请申报单位提前注册帐号,系统支持实时申请信息修改及保存。
2.单位管理帐号生成
申报单位注册信息提交后由系统管理员审核通过。
3.在线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登录系统,按照申报类别(成果转化项目—双创平台提质增效项目)网上填写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及签章材料(大小不超过2M),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使用管理账号对项目进行初审。
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
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登录管理账号,对项目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并将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信息系统”推荐至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0日17:00时。申报单位属市直部门、单位管理的,由其主管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推荐;申报单位属地方管理的,由相关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
(三)报送纸质材料
1.通辽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一式7份、推荐函及汇总表一式2份,于2023年5月31日前报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923室)。
2.有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同时报送。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组织申报: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 仇玉敏 8835398
业务咨询:市科技局成果转化科 杨东来 8835388
科技项目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包雪晶 8835371
附件:
1.2023年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2.通辽市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双创平台提质增效)项目申报书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