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6/11 10:34:29
通科通字〔2024〕31号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资字〔2024〕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并根据通知内容要求,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为做好我市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征集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各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和市直有关单位请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附件1)要求,围绕项目指南代码1002、2001、3001、4001征集筛选项目,及时组织申报单位完成项目申报。项目申报单位法人、项目负责人应对所申报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二、申报程序
本次项目实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请于申报期内登录“蒙科聚”平台—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f.nmkjt.org.cn)进行项目申报。项目申报时间截止7月5日24:00,逾期不予受理。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相符性进行初审,并与财政部门联合以正式文件(附推荐项目清单)推荐至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市本级项目,由主管部门集中审核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各类项目的完整性和相符性等经市科技局审核后,联合市财政局推荐至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
三、其他要求
1.申报书中项目牵头单位公章和法人代表名章(或个人签字)必须使用电子印章,请提前登录内蒙古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ws.nmgca.com:8880)办理。
2.旗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和财政局、市本级主管部门务于7月8日前将推荐文件、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报送至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市行政中心1号楼923室。)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战略规划科 仇玉敏 0475-8835398
市财政局科技文化科 韩丽琴 0475-8836659
附件:
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规字〔2024〕23号)
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公共服务类项目模板)
4.乡村振兴帮扶旗县名单
5.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
通辽市科学技术局 通辽市财政局
2024年6月5日
附件:
附件1.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财政厅关于征集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内科规字〔2024〕23号).wps
附件3.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书(公共服务类项目模板).doc
附件5.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汇总表.docx
来源:战略规划科
图文制作:孟胡格吉力图
初审初校:仇玉敏
二审二校:仇玉敏
三审三校:赖福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