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欢迎来到通辽科技企业孵化器官方平台!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加快开展到期项目综合绩效评价的通知

2024/8/22 9:53:20

内科资字〔2024〕34号

各盟市科技局,满洲里市工信和科技局、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财政科技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内科发〔2022〕4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内科规字〔2023〕65号)等规定,请抓紧推动项目承担单位按程序开展到期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2018年以来立项已到执行期,尚未进行综合绩效评价的项目;其他年度立项,已到期应验收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验收事宜另行通知。

二、验收分类

项目牵头单位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综合绩效评价内容,上传实施期内任务书约定的佐证材料。

(一)自治区财政资金50万元及以下的项目,在自治区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中心(以下简称成果转化中心)完成验收材料受理和评前审查的基础上,由项目牵头单位组织验收,并将验收后的纸质材料报成果转化中心。

(二)自治区财政资金50-100万元(含)的项目,在成果转化中心完成验收材料受理和评前审查的基础上,由归口管理单位组织验收,并将验收后的纸质材料报成果转化中心。

本通知所指归口管理单位包括各盟市科技局、部分自治区直属高校院所及国家驻区科研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其他归口管理单位的项目由成果转化中心负责组织验收。

(三)自治区财政资金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成果转化中心受理验收材料,完成评前审查后,组织验收。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盟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到期项目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对本盟市、本单位在研项目逐一进行梳理,对于应开展综合绩效评价的项目尽快推进开展相关工作。

1.对于已完成项目任务(合同)书规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应提醒项目负责人尽快提交验收材料,开展验收工作。

2.对于未完成项目任务(合同)书规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的,应当区分主客观原因;对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未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应尽快提交验收材料,经综合研判是否可尽职免责;对因主观因素导致未完成的,按照相关管理办法处理,并按有关要求收回财政资金。

3.项目实施期内不能完成目标任务,需要延期或终止的,项目牵头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应及时向自治区科技厅提出申请,经主管业务处室研判后提出处理意见,并予以批复(流程详见附件2)。

(二)成果转化中心应加强评前审查力度,对接收到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对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重点审核。各业务处室应加强对到期应验收项目的管理力度,强化对成果转化中心的业务指导。

(三)各盟市科技局、部分自治区直属高校院所及国家驻区科研单位,应于每月底将归口管理的自治区财政资金100万元(含)以下项目验收情况报送成果转化中心。

四、时间安排

(一)2018-2020年立项项目验收要求,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2020年度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的通知》(内科规〔2022〕18号)《关于提交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的通知》(内科规字〔2023〕6号)《关于开展逾期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内科规字〔2023〕67号)要求执行。

(二)2021年及以后立项应验收的项目,按项目管理办法和验收工作规程要求,尽快开展验收工作。

五、加强科研诚信管理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科研诚信管理办法》(内科政字〔2022〕1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科研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内科发〔2021〕25号)要求,对项目验收工作全过程各参与责任主体进行科研诚信管理。

对无故不提交验收材料、不配合验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承担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联系方式

序号

咨询类别

接受咨询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评前审查

验收组织

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0471-6328559

2

二永

0471-6328567

3

政策咨询

规划与重大任务处

0471-6328708

4

政策法规

孙云霞

0471-6328711

5

基础研究与科研

条件处

0471-6328716

6

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处

李艳丽

0471-6328606

7

农牧业与社会发展科技处

0471-6328608

0471-6328611

8

创新平台建设处

朱叶丹

0471-6328615

9

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处

0471-6328614

10

科技合作处

郭佳佳

0471-6328616

11

项目经费

咨询

科技资源统筹处

0471-6328604

12

科研诚信

咨询

监督评估与科研

诚信处

杨胜月

0471-6328633

13

信息系统咨询

0471-6328801

附件:1.部分自治区直属高校院所及国家驻区科研单位名单

2.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延期、终止程序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2024年8月21日


附件:
附件1 部分自治区直属高校院所及国家驻区科研单位名单.docx
附件2 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延期、终止程序.docx